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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三角携手完善地方立法
发布时间:2018-06-15   【关闭窗口

出处:新华网  2018-06-15

  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(记者郭敬丹、仇逸)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四地人大立法机关携手完善地方立法,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供给,记者从14日至15日在上海召开的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立法工作协同座谈会上获悉,社会信用、水污染协同治理、长江沿线环境保护、道路交通等领域成为三省一市人大立法工作协同关注的焦点。
  长三角也拟将现有立法工作协同机制上升到更高层面。根据会议讨论内容,长三角拟在人大常委会、委员会、法制工作机构、法制工作联席会议等各个层面确立相应立法协同机制。
  在立法协同的重点领域上,长三角立法协同拟重点关注发展规划、生态环境、市场秩序、产业发展、公共服务等方面。
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,形成共同合作的立法项目是区域立法协同的重要内容。早在2014年,上海就发起大气污染协同防治,长三角四地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制度化,实现了我国区域立法协同的突破。目前,长三角区域在信用建设、水污染协同治理、长江沿线环境协同治理、道路联通等方面的立法协同需求突出,基础也相对成熟,这些方面将有望成为长三角未来的立法项目。
  “选好立法项目,才能协同推进法规建设,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性、法律性保障。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说。
  未来,长三角还将持续探索落实协同的有效措施。浙江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丁祖年建议,立法要与整个发展协同机制深度融合,同时立法机关内部也要深度融合,三省一市应努力做到同步立项、同步起草、同步审议、同步通过和实施。
  对纳入立法协同的项目,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建议成立联合起草工作组,可由一省市牵头组织起草、其他省市参加,也可由一省市独立起草、其他省市共享立法成果等。(作者:郭敬丹、仇逸)